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我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院信息公开已形成“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求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单位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贵州科学院信息报送制度》、《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整体同步推进。
二、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院属省政府直属科研单位,不具备政府职能,我院在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暂行规定》的同时,针对科学院的特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2014年在院门户网站、流媒体公开信息656条,其中内容涉及党建工作、科研信息、制度建设、产学研、院所文化、人事任免、招标公告、时事要闻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严格审查、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二)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院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取相应的费用。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个别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5年,我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一是继续完善我院门户网站建设,创新内容,使之更好地为科研事业、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服务。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上,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对凡是需要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在信息公开的程序上,做到规范合法。建立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的推动贵州科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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