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省编办发[2012]217号),贵州科学院为省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性自然科学、应用技术的研究和组织管理,促进贵州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服务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围绕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研究拟定本院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构和平台,指导所属单位和部门推进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二、研究国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成功模式和案例,对我省相关科技资源的集成整合、产学研合作、加快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化的机制和模式进行战略研究和探索实践。
三、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转化应用、成熟技术引进吸收和再创新,攻克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推动全省主导产业的发展,为实施科教兴黔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及“工业强省”和“三化”同步发展战略,加强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研究发展,促进科研单位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建立与发展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群众性的科技普及活动,开展全院职工的业务培训与再教育,为科研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合作。
五、管理运营本院国有资产;对院属科研事业单位、转制科研院所国有或国资参股、控股的科技型企事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6826514 邮编:550001
机关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纪监审办、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科研管理处、科技产业处、科技创新发展处、对外合作处、科技与经济战略研究中心、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后勤处、工会
院属单位:分析测试研究院、山地所、植物园、生物所、先进所、检测中心、化工院、冶化所、建材院有限责任公司、新技术所、工程中心、机电院、新材料基地、轻工所、电子所、工美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