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科学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相关规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开展党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省委党内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等普法工作。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贵州省科学技术资金投入管理条例》《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贵州科学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一是使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科技干部队伍。二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牢记党员身份职责,不忘初心使命,躬身践行为民。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科研管理人员依法依规从业能力。四是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贵州科学院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牵头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二)通过党委常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三)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等。(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四)针对乡村振兴联系点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我院在江口县的乡村振兴联系点,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和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六)强化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年内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现场旁听或网络旁听庭审2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五)在年度述职中加入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内容,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六)通过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法治专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牵头单位:宣传处,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五、责任领导
王涛 院党委副书记
六、责任部门
贵州科学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尹大权,电话:0851-86780360,邮箱:28468876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