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主要围绕检测检验和先进新型材料两大产业板块,力争打造上市企业,筑就贵州科学院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工作“山峰”。主要围绕资源与环境、新材料与现代化工、新型建材、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等产业板块打造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填补我院成果产业化工作“山谷”。
1.成果转化造峰工程
整合资源,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形成国内行业领先企业,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金融助力扩大规模,优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商业模式,强化法务管理,助力打造检测检验和先进新型材料两大产业板块上市。
专栏10:成果转化造峰工程 |
• 建立健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实现经营合法、股权清晰的内控机制,达到具有完整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公司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到2025年,力争培育2家上市企业。 |
2.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程
围绕新材料、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大数据等优势产业板块,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资本、人才向企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存量、扩充增量、做大体量,建立健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进规”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产值、销售、效益等重点经济指标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成熟一户、申报一户、获批一户,促使一批成长型“进规”企业冉冉升起,成为推动我院成果转化的生力军。
专栏11: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程 |
• 实现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3%。 • 实现有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占比达到50%。 • 到2025年,力争培育8-10家规上企业,实现科技产值达3亿元以上。 |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实行建库培育、对标培育、有效培育,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一批在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领域内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经济创造能力俱佳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推动我院成果转化的新引擎。
专栏1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
• 实现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实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 实现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到2025年,力争培育20-25家高新技术企业。 |
4.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程
聚焦科技创新需求,基于我院学科优势,围绕检验检测、新材料、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大数据等领域,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保障,注重激励约束并举,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打造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专栏13: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程 |
• 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支出总额的40%,且不低于收入总额的30%。 • 专职员工中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40%,三分之一以上研发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 到2025年,力争培育4-5家新型研发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