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科技智库 > 政策分享
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办法
  字号:[ ]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宣传,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全力服务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推进新闻信息更新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新闻信息更新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院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性和准确性,切实增强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的新闻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新闻信息更新发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贵州科学院对外宣传为重点,遵循新闻信息规律,建立健全全院新闻信息更新发布运行机制,自觉服务于全院中心工作,更好地为科技改革与创新服务,为推动贵州科学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门户网站内容责任部门划分及工作内容

(一)主站责任划分

宣传处牵头,网站一级栏目的责任部门定期检查、监测所负责栏目更新情况,督促子栏目责任部门提供内容保障。

网站二级、三级栏目的责任部门为内容更新保障的责任部门,详见附件1。

一级栏目责任部门

序号

栏目名称

责任部门

1

首页

宣传处

2

组织机构

组织人事处

3

人才工作

组织人事处

4

科学研究

科研管理处

5

成果转化

科技产业处、创新发展处

6

科技智库

科技与经济战略研究中心

7

合作与交流

对外合作处

8

党建工作

办公室、机关党办

9

政务公开

办公室

一级栏目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

1.对所负责的栏目进行检查、监测,对未更新的子栏目督促所负责栏目的责任部门提供信息稿件完成更新。

2.对栏目内的信息内容进行阅读,作出评判。

3.每月报送一次栏目信息阅评报告,内容包括: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情况。

4.人事变更须在3天内更新内容(含院领导,处室领导)。

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更新情况表

   更新部门:                     报送时间:

栏目名称

栏目层级

更新稿件数量

最新更新日期





















(二)院属单位网站

院属单位是自身网站的责任单位。院属单位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网站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要有向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提供内容支撑的具体措施。

院属单位的工作职责:

1.向院主站提供“贵科新闻”“八大行动计划”“科技前沿”“科学普及”“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科技智库”“合作与交流”“党建与科学文化”等内容支撑。

2.管理自身的网站及内容更新。

3.对单位网站信息进行阅评。

4.每月报送一次网站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栏目更新情况,信息阅评报告。

贵州科学院院属单位网站工作情况汇总表

院属单位网站名称:              报送日期:

栏目名称  

栏目层级

更新稿件数量  

最新更新日期

















院属单位在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汇总表

院属单位名称:         报送日期:

栏目名称

发布数量

贵科新闻


行动计划


科技前沿


科学普及


科学研究


成果转化


科技智库


合作与交流


党建工作


三、信息稿件报送及审校规则

(一)报送规则

1.基本原则:谁主抓,谁报送;谁牵头,谁报送。

2.省领导调研、兄弟单位来访,由接待部门(单位)报送。

3.院领导外出调研、参会、出访、检查等,由陪同处室(单位)报送;院领导单独到院属单位调研、检查,由所到院属单位报送。

4.由处室牵头组织的各类检查活动由相应处室报送1条汇总信息或者“一头一尾”报送,活动不分段报送。

5.院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原则上是院属单位层面的工作,院属单位内部分工、内设部门常规工作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不报送贵州科学院门户网站。

6.院属多个单位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由牵头单位报送。

7.院属单位、机关处(室)信息稿件经院分管(联系)领导签批同意后集中报送宣传处发布。

(二)审校规则

1.基本原则:谁撰写,谁负责;谁审定,谁负责。

2.机关处(室)稿件,供稿者为一审一校;处(室)宣传联络员为二审二校;处室分管领导为三审三校。

3.院属单位报送到院门户网站的信息稿件,供稿者为初审初校,单位宣传联络员为二审二校,单位分管领导为三审三校。

4.院属单位网站的审稿规则由单位网站管理办法确定。

5.发布在英文版上的英文稿件,在以上审校规则基础上,由对外合作处翻译发布。

(三)责任划分

1.信息稿件真实性,信息要素(如时间、地点、人名、地名、图片、事件内容)准确性由供稿者负责。

2.信息稿件的体例,政治属性等由二审负责。

3.信息的保密审查、政治差错审查等由三审负责。 

四、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

(一)报送流程

信息通过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报送(贵州省电子政务系统—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调用模板—信息发布审核表)。稿件以word格式、图片以JPG格式一并上传附件报送。机关处室、院属单位选用相应的信息审核表,完成三审三校后报院分管(联系)领导审定后报送至宣传处信息收文员。

(二)发布

宣传处收到审定的稿件,根据“拟发布栏目”意向和内容确定发布栏目。

五、新闻信息报送、发布时限

重要新闻信息(省、院领导讲话及参加的重要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等)当日报送并发布;常规新闻信息3日内报送;指定的约稿信息按约定时间报送。原则上超过报送时限3个工作日的新闻信息不予采用。

六、保障措施

(一)检查考核

将信息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信息保障工作纳入院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占比共性目标分值的4%,考核结果报院综合考核办计入年终考核总成绩。

(二)差评通报

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稿件进行阅评,对稿件质量进行打分,评出质量明显较差的稿件,既作为开展信息撰写培训的教材,同时对信息稿件责任单位和个人反馈,强化单位、处室对信息稿件的质量意识。差评情况在全院通报。

(三)奖罚

每年年终将根据年初计划和最终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信息采用量不达计划量80%的单位,给予宣传工作“不合格”的评级,纳入年度考核。对出现重要新闻信息迟报、漏报以及信息被省有关部门定位为政治差错的单位及个人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它

(一)信息报送方式:通过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报送;联系电话:86780520。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院制定的其他信息管理办法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管理办法由院宣传处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