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
贵州科学院“六个聚焦”抓实抓细“一案一整改”工作
  字号:[ ]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贵州科学院以“一案一整改”工作为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聚焦“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六个方面对院属16家科研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各级党委开展自查自纠与院直属机关纪委开展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原则,做到标本兼治,形成震慑,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聚焦“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主要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情况,聚焦各单位“三重一大”执行得规不规范、到不到位等,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末位表态制,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通过集中排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均由领导班子以党委会等重要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二是聚焦“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班子成员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是否下足功夫,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避免以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的同时,是否抓实本单位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聚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参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科学院科研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检查各单位财务基础审计、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资产和负债列示的完整性、支出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往来款的真实性及对账情况、发票的管理及收入费用的核算等内容,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将作为接下来的监督整改落实事项,督促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私设“小金库”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现象,督促各单位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四是聚焦科研平台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及运行情况。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全面清查,主要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五年来的科研、项目或财政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情况,注明公开招标、议标、政府采购、自行购买等采购形式。同时,注明经费具体来源、设备使用平台或科研人员、运行情况等具体信息。通过清查,院属16家科研机构五年来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数量共1946台,购买金额共计10103.91万元。针对部分科研设备管理不规范、普通仪器设备的登记使用管理不完整等问题,督促其完善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措施,制定固定资产标签化管理与维护的规章制度,避免造成科研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五是聚焦合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情况。对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合作企业违规行为管理制度》《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要求,重点排查院属各单位在开展院地、院企等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排查,院属各单位与企业合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利益输送、行贿受贿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六是聚焦选人用人是否合规情况。检察院属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围绕选拔任用干部前的动议条件是否明确,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中是否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干部考察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接受纪检和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在会议讨论决定环节是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预告和任职前公示是否确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的问题。经督促检查,目前未发现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来源:院纪监审办

文字:孙国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