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贵州科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四督查组到化工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工作,化工院党委书记李文翥、副院长田娟、党委副书记周维参加迎检。
会上,化工院党委书记李文翥就化工院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向第四督查组作了汇报。随后,第四督查组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清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逐项进行对标对表检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第四督查组对化工院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化工院党委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这一政治责任,深刻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动单位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贵州科学院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推动化工院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深度融合。三是要认清形势,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重点加强网络舆情的管控,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网络管理,营造健康的舆论宣传导向和氛围,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最后,第四督查组组长瓦文龙表示:化工院要常态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全院思想政治和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克服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贵州科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新国发〔2022〕2号文件,以意识形态工作引领推动化工院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咨询技术服务、行政管理等中心工作协调有序发展。
来源:化工院
文图:钟子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